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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深化

发布时间:2012-11-26

日前,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的中央媒体记者进部委活动中,国资委副主任、党委委员黄丹华说,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国资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,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,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。目前,国资委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。

央企已经成为代表国家实力与跨国公司竞争的主要力量。通过国资委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,目前中央企业主要分布在军工、能源、通讯、交通运输等行业,户数已经从2003年的196户减少到了目前的117户,上榜《财富》世界500强的企业数却从2003年的6家增加到2012年的54家。

国资委新闻发言人、研究局局长彭华岗向记者介绍说,这些成就的取得源于国资委扎实推进国资监管的各项工作。据介绍,截至目前,中央、省、市(地)三级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已基本建立;涉及企业改制、产权转让、资产评估、业绩考核、财务监督、资本预算等方面的规章达26件,规范性文件273件,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近2800件,国资监管已经实现了有规可依,有章可循。

近十年来,国资委不断完善业绩考核制度,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;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,实现业绩与薪酬挂钩;建立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机制,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;整合监管资源,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;探索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,全国有14个省级国资委监管覆盖面达80%,监管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有了显著提升。

作者:周洪双 本文章摘自11月26日《光明日报》